開具電子增值稅發票的條件

  • 乘客完成預訂及增值服務後72小時內申報資訊以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
  • 僅針對以越南盾支付的交易開具電子增值稅發票。
  • 備註:行程單/電子票收據可如同增值稅發票使用。但是,從2020年11月1日起,行程單/電子票收據將不能視爲增值稅發票以對機關、企業支付、扣稅。

電子增值稅發票開具說明

乘客按照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開具電子增值稅發票:

方法 1 -登錄鏈接 https://einvoice.vietnamairlines.com/invoiceonline

步驟1: 乘客訪問頁面 einvoice.vietnamairlines.com/invoiceonline 並充分填寫資訊。

步驟2: 確認資訊並選擇"註冊”。

步驟3: 系統確認註冊成功,電子發票將在註冊完成之日起的兩天內發送至乘客的電子郵件地址。

方法 2 - 請登錄越南航空公司網站/行動應用程式的”管理我的訂位”

步驟1: 請登錄越南航空公司網站/行動應用程式,在"管理我的訂位”選擇"預訂代碼/電子機票號碼",然後輸入預訂代碼資訊或電子機票號碼和姓氏, 選擇"搜尋",繼續選擇"添加服務”。

步驟2: 在"管理我的訂位”窗口中,乘客移至“售票後協助”並選擇“開具發票”。

步驟3:乘客將被轉為頁面https://einvoice.vietnamairlines.com/invoiceonline。在此處,乘客按照上述方法1的說明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