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燃易爆品、武器及危險物質
基於飛行安全及嚴格遵守國際航空法規,下列部分物品被完全禁止或僅在極其嚴格的條件下才能攜帶:
- 爆炸物與爆炸性物質: 因具有高爆炸風險,對飛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而被禁止。此類別包括炸彈、地雷、爆竹、信號彈、煙火、火藥、雷管、慢燃引信、子彈、煙霧彈、發煙裝置及其他軍用爆炸武器。
- 易燃物質: 禁止攜帶在特定壓力或高溫條件下易燃或可能引發火災的物質,如汽油、打火機燃料、一劃即燃的火柴、酒精濃度超過70%的液體、油漆、工業溶劑、小型瓦斯罐或壓縮氣體容器。
- 有毒物質與危險材料: 因可能對機艙密閉環境中的健康與安全造成嚴重傷害而被禁止,例如強酸、腐蝕性物質、高濃度清潔劑、有毒化學品、傳染性物質、水銀及放射性物質。
- 仿冒品與偽造品: 因違反法律規定而被禁止,可能被視為走私或運輸違禁品的行為。
鋰電池: 有條件允許攜帶,因若功率超標或使用不當,鋰電池易發生爆炸。旅客可參閱 Vietnam Airlines 的鋰電池規定以在準備行李前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