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旅客
目錄
預訂服務
服務預訂說明
乘客請選擇以下形式之一:
- 請在起飛前至少24小時聯絡越南航空的售票處或客戶服務中心電話 1900 1100(越南境內電話)或 (+84 24) 3832 0320 (國外撥打電話)。
- 請至少在出發時間前36小時按照懷孕乘客預訂服務表格 進行註冊。
服務費價格
服務費價格: 免費。
票價:適用普通乘客票價。
起飛前準備
諮詢醫生
乘客在出發前需要諮詢醫生,尤其是有貧血、懷孕或異常、有流產威脅等問題的乘客。
懷孕期和文件要求
乘客請注意,懷孕期的計算截至每個航班的起飛日期。
1.懷孕期少於32週
越航可接受運送32 週以下孕婦乘客如同其他普通乘客。
所需文檔:健康簿冊/懷孕檢查證明或任何證明孕週以及母親和胎兒健康狀況正常或符合航空旅行健康條件的文件。
2.懷孕32週至36週以下:
- 懷孕乘客如有下列情況,需在搭乘飛機前確認健康狀況:
- 懷孕32周至36周以下;
- 或屬於以下特殊懷孕案例之一:
- 通過人工授精懷孕。
- 不確定的懷孕時間或預計的分娩日期;
- 之前曾多胎懷孕;
- 在懷孕期間或在以前懷孕的分娩期間,可能曾有進行特殊治療。
請乘客準備以下兩套健康證明文件中的一套:
- MEDIF I 和 MEDIF II的表格
- 或MEDIF I 表格和03份懷孕檢查手冊/懷孕檢查證明/超音波檢查證明/任何其他文件,證明母親和胎兒的健康狀況正常或符合乘飛機旅行的健康條件。
3.懷孕36週以上
為了乘客的健康安全,越南航空不承運36週或以上孕婦的乘客;或預產期在07天內;或分娩後07天內。
備註:
MEDIF II表格、懷孕檢查手冊、懷孕檢查證明和超音波證書均為越南航空認可的醫療機構專家的結論。
- 在越南: 專科醫院、綜合醫院、郡/縣級以上醫療中心、私立醫院、家庭診所、SOS診所;
- 在國外:由乘客選擇具有合法地位的醫療機構。
有些國家對孕婦有單獨的入境法規。因此,在乘運航班之前,請乘客注意以下一些要求:
- 了解孕婦的入職規則;
- 攜帶一套經公證處認證且具有合法地位的英文病歷。
健康確認期限
孕婦乘客必須在首趟航班預計起飛日期前07天內準備好健康證明文件。如果乘客在旅途中沒有健康問題且自該航班出發之日起懷孕期不超過36週,則下一個航班仍可接受該文件。
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
懷孕乘客應攜帶機票、身分證件和健康證明文件辦理航班手續。
有些國家對孕婦有單獨的入境要求。請乘客在啟程前查看入境國家的規定。
在航班上
我們鼓勵懷孕的乘客搭乘越南航空航班時預選座位以方便出行和舒適飛行。
如果乘客要求航班上特殊餐食如依照醫生指示制度飲食、根據自己的喜好、素食或宗教餐等,請您註冊特殊餐食。
搭乘越航航班的乘客可以享受各種機上娛樂,包括出版物、線上雜誌、電影、娛樂節目、音樂和無線娛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