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表格

搭乘国际航

国际航班上的乘客需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1. 护照
  2. 依照越南法律在入境、出境、转机以及居留的外国人(活页签证、永久居留证、暂时居留证、身份证或国家间认可的文件) 所认可的旅行文件或出入境文件,以下皆称之为“护照”。
  3. 沒有護照的孩童:具有法律效力的旅行证件中须包含孩童的全名、出生日期以及盖章的照片。
  • 搭乘越南航空国内航线的旅客应递交下列一项身份证明文件:
  • 国内航线

    1.外籍乘客

    • 外国护照,旅行证,活页签证;
    • 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
    • 由外交机构出具或外交使团所出具之:代表领事机构及国际组织代表成员之身份证件;
    • 国际驾驶执照或越南主管机关核发的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
    • 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机场航空保安卡;
    • 越南各家航空公司的识别证;
    • 如果乘客遗失护照,必须有乘客所在国的外交部或领事馆或外务署的照会(由乘客遗失护照地方当地警察局证明)确认乘客身份和遗失护照相关证明,附有照片和齐逢章。外交照会效期须为签署日期后 30 日内。

    2.越南国籍乘客

    • 年满14岁的越南籍乘客
      1. 护照或旅行证;
      2. 活页签证,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
      3. 人民身份证;
      4. 公民身份证;
      5. 人民公安、军人证件;
      6. 国会代表证件;
      7. 越南共产党党证;
      8. 媒体证件;
      9. 越南主管机关核发的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
      10. 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机场航空保安卡;
      11.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委员会证件;
      12. 越南各家航空公司识别证; 
      13. 由当地公安或主管机关所签发,永久居留或暂临时居留身份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含以下资讯: 签发机关与签核者名称;核发日期与旅客全名、出生日期、性别、籍贯、居住地;证明理由); 上述证明文件皆须附上相片和齐逢章,并于签署证明日期后之30 日内有效;  
      14. 主管机关签发旅客服刑期满的证明文件;
      15. 乘客在VNeID应用程式上的二级电子身份证账户。
    • 未滿14歲的乘客
      1. 自己护照或父母护照;
      2. 出生证明;
      3. 出生登记表 (出生未满01个月未有出生证明书之婴儿);
      4. 由社福团体为赞助孩童所签署之证明表单 (须于签署日期后之 6 个月内有效)。 

      文件条件

      • 为正本并皆于有效期限内。
      • 出生证明或出生摘录,其中出生登记表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正本或经过认证的副本。
      • 证明文件不接受无用印相片或不遵照法律规定的文件 (出生证明书、出生登记表、主管机关签发之护送证明文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