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 設定
危險物品
含鋰電池
含鋰電池
含電池的物品可以作為隨身行李和/或託運行李運輸,前提是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或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Wh)符合下表所列標準。
可拆卸電池和備用電池只能作為隨身行李運輸。
| 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Wh);或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g) | 配置 | 隨身行李中運輸 | 托運行李中運輸 |
|---|---|---|---|
≤100 Wh 或 ≤2g |
在設備中
|
允許 最多 15 個設備/訪客 | 允許(設備須完全關閉) |
|
備用電池
| 允許 "最多10塊電池/旅客 |
不允許
| |
移動電源 | 允許 | 不允許 | |
>100Wh 和 ≤160Wh 或 >2g 和 ≤8g | 在設備中 | 允許 | 允許 |
備用電池(僅為該設備供電) | 最多允許2塊電池 | 不允許 | |
>160Wh 或 >8g | 在設備中 | 不允許 | 不允許 |
備用電池 | 不允許 | 不允許 |
您對找到的資訊是否滿意?
有哪些方面讓您不滿意?
有哪些方面讓您不滿意?
請您多提供意見,幫助越南航空更好地改進:
請您多提供意見,幫助越南航空更好地改進:
您正在多加尋找哪些資訊?
您正在多加尋找哪些資訊?
如果您需要越南航空的回復,請於 服務建議填寫資訊。
服務建議。
0/200
感谢您的反馈!
獲獎紀錄
獲獎紀錄
© 2025 年越南航空公司保留所有權利。
越南航空總公司地址-200 Nguyen Son 街, Bo De 區, 河內, 越南
電話: (+84-24) 38272289 傳真: Fax: (+84-24) 38722375
Certificate of Business Registration - No.: 0100107518, Initial registration made on 30 June 2010, the 10th registration of changes made on 24 July 2025.
越南航空台北分公司
地址: 10458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46號7樓
電話: +886 2 25678286
傳真: +886 2 25677286
通知
根據越南財政部規定,僅有以越南盾(VND)付款之交易可開立電子增值稅發票。若您需使用其他貨幣付款,請選擇其他國家/地區。
您即將離開vietnamairlines.com網站
您將被重定向至非越南航空所有且不受我們控制的網站。該網站可能不符合越南航空的無障礙訪問政策。
您是否要繼續?
您是否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