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到美国的航班上的残疾乘客提供的服务

为残疾乘客提供的服务

乘客在计划出发时间前至少 48 小时预订以下服务:

  • 轮椅或含有危险品材料的特殊设备;
  • 行动不便的乘客以 10 人或以上的团体旅行;
  • 将情绪支持犬带入客舱;
  • 将导盲犬带入客舱;
  • 乘客有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
  • 带上雾化器、呼吸支援机或富氧机;
  • 使用新生儿保温箱;
  • 在飞行中使用担架或医疗设备,例如空气清净机、雾化器、呼吸支援机、富氧机。

乘客在计画起飞时间前至少 72 小时预定越南航空在航班上提供的医用氧气服务。

请乘客参考从/到美国航班上必须有陪同人员的案例

客户权利保护机构

  • 电话: 1-800-778-4838 (语音通话) và 1-800-455-9880 (TTY - 文字通话);
  • 发送邮件至: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96-42 Washington, DC 20590
  • 访问美国客户权利保护机构 网站。

其他航班上为残疾乘客提供的服务

为听力障碍乘客提供的服务:为有听力障碍、部分或完全丧失感知声音能力以及沟通和接收讯息有困难的乘客提供帮助的服务。

为视障乘客提供的服务:为盲人、部分或全部视力丧失以及需要特殊帮助的乘客提供帮助的服务。

为乘坐轮椅的乘客提供的服务: 为行动不便的乘客提供的支援服务。

行动辅助工具: 拐杖或手杖等行动辅助工具可作为随身行李免费携带登机,不包含在乘客的行李限重标准内。为了确保安全,这些设备需要放置飞机客舱的座椅下方或行李舱。乘客请详细了解 手提行李规定

为携带服务性动物旅行的乘客提供的服务:越航对于为残障乘客辅助动物提供免费运输。辅助动物允许带上飞机,并坐在乘客的正前方。请在订位、预订通知越南航空工作人员或在预订出发时间前至少 36 小时使用辅助动物的运输服务表在线注册。

乘务员伴随服务:越航将安排伴随乘务员在航班上协助乘客。请乘客联络越南航空分公司的售票处预定此服务:

  • 国内航班出发日期前至少 03 天;
  • 对于国际航班的旅程,至少在出发日期前 05 天。

备注:乘客需为乘务员全程陪同额外支付机票费用。

残障乘客的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必须年满 18 岁、身体健康、不携带儿童旅行且未注册特殊服务(预定特殊餐食情况除外)。

越航鼓励残疾乘客在登机和下机、飞行途中以及必要情况下有专人陪伴并提供协助。请乘客在注册服务时立即告知越航工作人员有陪同人员或是单独飞行。